TAC申请硕士学位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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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天津师范大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1. 课程学习:由于TAC硕士生一年级时与外单位联合培养,修读课程请结合外单位的培养规定。(注意记录所修课程以及授课老师的相关信息,以便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等,包括课程名称、老师姓名职称、授课学期、学时、学分等等)
2. 研究生第三学期末提交开题报告(注意保留开题报告相关信息,以备毕业时填写档案)。
3. 研究成果:
1)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公开发表1篇与本学科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答辩前需提供论文接收函); 2)参加本学科国内或国际系列性学术会议并作报告,或在会议海报展示(或会议摘要)中体现个人学术交流内容; 3)经导师审查合格并推荐的科研综述报告,不少于1万字; 4)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在学术创新或其他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事迹)。 以上所列成果取得时间均须为研究生在学期间,毕业答辩之前,以天津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取得。 4. 通过CET-6考试。(如若不过,研三学校有校内补考,注意学院通知。) (二)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请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暂行规定》撰写。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班主任),确定论文完成与申请答辩的期限。(二月底三月初询问) 学位论文的相关格式要求,在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网站)下载。 (学位论文的封皮提前找学院教学秘书领or Copy) (三)聘请学位论文评阅专家:
1.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需聘请3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一位外单位专家,评审委员人数要求奇数;(被抽中送外审时,相关费用学院直接付;未被抽到外审时,需导师联系外审老师,送论文时附外审费,中心一般不参考学院标准,具体咨询老师。)
2. 评阅专家应具有副研究员(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务;
3. 学位申请者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
4. 外审意见书必须加盖外审老师单位公章并签字,答辩前不一定非要收到外审意见书。 (四)指导老师撰写评阅意见书:
指导老师需要写下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并签字。
注:请从学院研究生秘书那里领取纸质版表格,或参照电子版表格《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阅意见书》和《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学术评议书》。 (五)确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外单位委员不得少于1人。
2.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是该学位论文所涉及学科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答辩主席负责学生答辩决议,不一定给出外审意见。) (六)填写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答辩申请表:
请登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相关内容(如开题报告、课外实践活动等)以及答辩申请表。把一年级期间的学习成绩提供给学院研究生秘书,供其录入本人硕士期间课程成绩。(注 意保留,以备填写档案)。 (七)确定答辩时间,安排答辩事宜:
1. 聘请答辩秘书,预约答辩地点和时间,发布答辩通知邮件;(注意学院通知的时间,一般在5月27日前)
2. 准备答辩费用,相关事宜请教研究生秘书与指导老师。(每位研究生有一定答辩经费,提前咨询研究生班主任,以便合理分配经费)
3. 与答辩秘书提前沟通,准备答辩议程及答辩委员会投票单、学位论文评审表、答辩决议书、纸质版学位论文,答辩时提供给答辩委员会老师。
4. 答辩前给老师预讲,提前于会议室调试好设备仪器,注意字体字号颜色等。
5. 答辩秘书职责包括:草拟答辩决议、记录答辩问题(可录音)、发放评审费用、发放选票及回收、修改决议与补登工作等。 (八)进行答辩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若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其修改论文,请于规定期限内重新修改论文,再申请答辩。
论文答辩通过者,请在答辩后一周内做好如下工作:
1、学位申请者按照评阅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学位论文。
2、从学院秘书处领取档案袋。并按照档案目录整理,一般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包括研究生以及本科成绩单,研究生成绩 单需要自己做表格填写)、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已发表论文纸质版、毕业论文等等。
一般需要毕业论文5本(建议双面打印,最前面加上独创性声明,导师签字),档案袋中装4本,学院留存一本。论文电子版发给学院秘书。
3、网上提交毕业论文:图书馆网站—读者服务—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提交提交。
4、填写电子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表》,情况表不要改变格式,以B4纸打印好,一式3份。
5、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包括论文答辩申请的所有内容。
6、所需要提交给学院秘书的电子版:毕业论文论文电子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情况表》电子版、研究生成绩单、已发表文章的电子版、研究生发表论文汇编表(excel)。
7、在提交档案袋之前需要对一些文件进行盖章,一般会有很多章要盖,所以建议与同级研究生同学一起提交档案。
注意:学院通知的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五月底前。 (九)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者初审。
(十)天津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者终审。 (十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通过后,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毕业生就业派遣,毕业生转户口档案,填写离校转单,退研究生宿舍,领取毕业证书等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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